1、输掉官司后要负担什么成本
输掉官司后,败诉方需要负担的成本主要包含原告诉讼请求中法院判决由被告承担的部分、诉讼费,与可能承担的一部分律师费。
1.具体来讲,假如法院判决被告败诉并需要支付肯定的成本给原告,那样这部分成本就由被告来承担。
2.诉讼费也是败诉方需要承担的一项要紧成本。一般诉讼费先由原告预交,若被告败诉且法院支持了原告关于诉讼费的请求,被告则需到法院缴纳诉讼费,或者与法院协商直接将诉讼费支付给原告。
3.在特定状况下,如合同中有约定或涉及常识产权案件时,败诉方还可能需要承担律师费。
但应该注意的是,法院支持的具体律师成本数目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一般会依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合理”的律师成本,而非全部成本。
2、败诉方承担成本的法律依据
法律快车提醒,败诉方承担成本的法律依据主要源于《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第二十九条。该条规定明确指出,诉讼成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1.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状况下,人民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来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成本数额。
2.对于一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状况,人民法院则会依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成本数额。
这一规定为败诉方承担诉讼成本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3、诉讼成本具体包括什么内容
诉讼成本具体包含以下几项内容:
1.案件受理费,这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交纳的成本;
2.申请费,这包含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出各类申请时需要交纳的成本;
3.证人、鉴别人、翻译职员、理算职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